《支持商贸流通行业促进居民消费的政策措施》已经省政府常务会、省委常委会研究通过,今天即可正式印发。在此,与大家一起学习解读一下政策出台背景、文件主要内容、下步工作打算。

一、出台背景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着力扩大国内需求,要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大力实施“山东消费提振年”行动,改善消费条件,创新消费场景。为推动消费全面复苏,按照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要求,省商务厅会同财政、发改等部门,研究制定了10条支持商贸流通行业促消费政策措施。这一政策措施的出台主要基于三点考虑:一是全面落实省委“山东消费提振年”行动。坚持“政策+活动”双轮驱动,发放消费券,创新消费模式,举办消费活动,激发消费的乘数效应。二是助力推动消费回升。当前,疫情对于消费的制约性影响正在逐步退去,线下消费场景加快恢复,商超、餐饮客流稳步回升。紧紧抓住这一有力时机,坚持“造势”与“抓实”相结合,提振消费信心,推动消费加快回暖向好。三是借势借力,春节扩大消费。坚持以节聚势、以节兴市、以节兴商,充分挖掘春节消费潜力,因地制宜开展多元、多样消费活动,为一季度开门红打下良好基础。

二、主要内容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聚焦促进汽车消费、网络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消费、餐饮消费、农村消费等,研究制定10条促消费政策措施。

(一)发放汽车消费券。汽车消费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达到10%,是扩内需、促消费的重点。2022年5月以来,我省相继出台了促进汽车、家电消费的若干措施,对促进大宗商品消费发挥了积极作用。综合评估各类消费券的效果,汽车券的拉动作用最为明显,拉动比例达到1:44.6,在各类消费券中拉动作用最大。基于此,今年上半年,继续按照鲁商发〔2022〕4号确定的消费券标准,发放2亿元汽车消费券,用以促进汽车消费,省财政按50%比例给予各市补助。

(二)加大电商平台培育引进力度。商务部对于网络零售额的统计,主要是基于全国80多家电商平台数据,纳统的80家电商平台中,没有1家注册在我省,平台上网络零售额过亿元的电商企业,我省分别为广东、浙江、江苏省的15%、20%、42%,影响对我省社零额评估。为大力推动省外知名电商平台、电商企业在我省落户,在原有政策基础上,省财政安排200万元资金,对一季度纳入监测统计且实现网络零售额3000万元以上排名前10位的企业给予奖励。

(三)鼓励开展直播电商促销。国内知名机构预测,2023年直播电商规模将增加至近5万亿元,增长50%以上。为进一步激励各市发展直播电商这一有效模式,省财政安排1000万元,对一季度组织超过300家企业、举办3场以上直播电商促销活动且实物商品网络零售额增幅前5位的市,每市给予200万元奖励。

(四)依托智慧商圈打造消费新模式。智慧商圈是传统商业转型的重要方向,也是促进消费恢复和扩大的重要平台。为支持鼓励各市发挥好这一平台的载体作用,政策要求各市推动传统商圈智慧化发展、提升商圈的场景数字化、服务精准化、管理智能化,省财政将对举办50场以上促消费活动且销售总额增幅居前3位的省级智慧商圈给予100万的奖励。

(五)支持首店首发首秀首展。首店首发经济是时尚零售先行领域,能够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品质化、多样化、个性化消费需求。基于此,政策明确支持各市引进全球性、全国性品牌首店,创新举办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大型新品发布及首秀、首展活动。鼓励各市对符合条件的首店给予补助,对首发首秀首展活动的场租、搭建、宣传推广费用给予补助。

(六)多措并举推动餐饮消费回暖。三年疫情,餐饮作为受冲击最大的行业之一,急需恢复客流。“政策+活动”双轮驱动,是促进餐饮恢复的重要举措。为此省财政安排3000万元对各市2023年发放餐饮消费券给予补助。鼓励支持扩大年夜饭消费,全省举办35场“美食不打烊 欢乐过大年”系列餐饮促销活动,省财政安排500万元对效果好的前10个活动予以奖励。

(七)加快推动会展消费复苏。展览业带动系数1:9,对拉动消费增长具有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发挥会展业在促消费中的积极作用,要求各市进一步优化会展疫情防控举措,能办尽办、应办尽办,加快启动会展审批,推动会展活动恢复发展。一季度,各市举办的消费类会展活动不少于5场,全省各类会展活动不少于120场。

(八)深化“惠享山东消费年”活动。“惠享山东消费年”活动已连续举办3年,每年举办200场以上专题活动,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连续三年出席活动启动式。今年,计划2月份举办启动式,在各市设启动式分会场,并连线部分市现场,推动活动同步展开,全年分为“春夏”季、“金秋”季和“暖冬”季分别举办60场、70场、70场活动。

(九)优化市场供给提升农村消费。我省是农业农村大省,但农村居民消费水平长期偏低,2022年前三季度我省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0688元,低于全国1208元,居全国19位。为进一步挖掘农村消费潜力,激活农村消费,今年省级财政安排1000万元,鼓励商贸流通企业赶年集、赶大集,推动消费新业态下乡,引导大型企业下沉农村市场,对举办的乡镇及以下市场促消费活动给予补助。

(十)着力扩大限额以上企业规模。2021年,我省限额以上企业商品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25.2%,低于全国9.7个百分点。去年政策实施后,2022年1-11月,占比达26.7%,比去年同期提高1.5个百分点。但限额以上企业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仍然偏低,是我省的突出短板和弱项,也是今年促消费工作的重点。因此继续实施“扩大限额以上企业规模”的政策支持,省级财政安排2300万元,对2023年限额以上企业零售额增幅超过全省平均水平,且贡献率前10位的市,分三档给予奖励。

三、下步工作打算

赶在春节前出台十条政策,其中一个主要目的就是借力春节消费旺季,助推消费尽快恢复。因此突出一个快字,推动政策落地见效。一是制定配套政策,进一步细化政策内容和目标,完善省市促消费政策体系。二是精心组织消费活动,早谋划、早部署,创新活动方式,制定整体计划,搭建促消费平台。三是做好政策实施保障,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加大政策宣传推介,加快落实政策资金。

最后,感谢各市政府、省直部门对商务工作的大力支持。谢谢!


政策文件:关于印发支持商贸流通行业促进居民消费的政策措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