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市属开发区、省农高区工信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中小企业 “专精特新”发展的政策措施,根据《东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东工信发〔2020〕7号)精神,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及复核工作。
各县区根据《管理办法》,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2017年被认定为市级“专精特新”的企业需复核,复核要求与申报一致,已被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的可不参加复核。各县区对企业提交的申报书(附件1)以及生产经营情况进行审核,征求生态、应急、税务等部门意见后,提出推荐名单,于4月23日前以正式文件将汇总表(附件2)和企业申报书各一份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系人:王明辉 8332990
附件:1.东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书
2. 2021年度东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
3. 东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东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4月6日
附件1.2-1.3:“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表及基本情况表.xls
附件2:2021年度东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