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垦利区城市管理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分局,东营港开发区住房城乡建设管理机构,省黄三角农高区规划建设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近日,省建设厅印发了《关于开展省级工程建设工法评估工作的通知》(鲁建质安函〔2021〕6号),详见省建设厅官方网站-通知公告栏,请知悉、互相通告。工法申报遵循自愿原则,符合申报条件自愿申报的请按省厅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于5月10日前上报,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类工法报送市局城市建设科,园林绿化工程类工法报送市局城市管理科,房屋建筑及其他工程类工法报送市质量安全中心,逾期不再受理。
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