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信局、市属开发区经发局:
根据《关于做好“雏鹰”挂职实训半年考核及推荐工作的通知》(鲁国资企干字〔2021〕3号)文件精神,我省继续推进经营管理“雏鹰”人才实行挂职实训。请根据文件要求,推荐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雏鹰”人才,于2021年5月17日前将申报表报市工信局非公经济发展科,经审核合格后推荐上报。
联系人:丁爱军
联系电话:0546-8331581
邮箱:fgjjfzk@dy.shandong.cn
附件:1. 《关于对全省经营管理“雏鹰”人才实行挂 职实训的通知》(鲁国资企干字〔2020〕3号);
2. 《关于做好“雏鹰”挂职实训半年考核及推荐工作的通知》(鲁国资企干字〔2021〕3 号)。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