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领企业范围

2013年起,我市吸纳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稳定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已满3年(与当年应届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的中小企业(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具体标准参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附件1)。

二、补助标准、期限

(一)补助标准

符合条件的企业按吸纳本科以上毕业生数量享受每人10000元补助。

(二)补助期限

按吸纳人数进行一次性补助,新吸纳人员的可重新申报。

三、所需材料

(一)东营市中小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一次性补助申请表(见附件2);

(二)东营市中小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

(三)东营市中小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一次性补助主体资格承诺书(见附件4)

(四)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人员仅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

四、申报流程

中小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一次性补助按年度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应于2021年1月22日到县区(开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本次补贴申报。

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业务主管部门联系电话

 直:6378978

东营区:8229379

河口区:3661609

垦利区:2521015

广饶县:6453336

利津县:5623465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8325337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8019755

件:附件1: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docx

附件2:东营市中小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一次性补助申请表.docx

附件3:东营市中小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情况汇总表.xlsx

附件4:东营市中小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一次性补助主体资格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