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市政府202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建议项目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增强地方立法的科学性、计划性,做好市政府202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编制,现就报送立法计划建议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时间
立法工作计划建议项目报送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20日。
二、报送范围
立法工作计划建议项目提报范围限于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事项。
三、报送要求
(一)拟订立法工作计划建议项目时,应当全面了解国家相关立法的现状和最新动态,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在充分调查研究和做好立法预测的基础上,围绕生态环境保护、高质量发展、民生保障、社会治理方面以及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立法条件基本成熟的项目作为建议项目。
(二)立法工作计划建议项目按以下三级报送:一级:年内完成的重点立法项目;二级:条件成熟时争取完成的立法项目;三级:抓紧调研、起草的立法项目。
(三)报送立法工作计划建议项目应提供以下材料:
1、《市政府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建议项目申报表》;
2、立法建议项目的初稿文本和论证报告;
3、立法建议项目依据的法律、法规、政策文本。
(四)坚持立、改、废、释并举。为了保持与上位法相一致,或者根据国家、省和市法治建设的需要,对现行有效的法规、规章进行修改或者废止的,在报送时可以提出优先安排的建议。
(五)已列入2020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中启动前期工作的有关项目,需要继续列入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的,应当重新报送。
(六)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部门单位应当结合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对现行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评估,经评估需要政府立法的,可作为立法计划建议项目。
(七)报送立法建议项目需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连同电子文档一并送市司法局立法科(市司法局办公楼一楼立法科,邮箱:dyzflf@dy.shandong.cn )。
联 系 人:王桂芹 姜纱纱
联系电话:8381596
附件:《市政府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建议项目申报表》
东营市司法局
2020年9月1日
附件:
市政府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建议项目申报表
申报单位: 时间:2020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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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种类 |
项目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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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领导 |
职务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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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科 (室) |
科长 (主任)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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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 小组 成员 |
姓名 |
职务(职称) |
单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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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政策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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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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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的 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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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的 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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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前期 准备工作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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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送审稿 的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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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说明:1.在“项目种类”栏中,须注明所申报的项目是地方性法规还是政府规章,在“项目级别”栏中,须注明所申报的项目是一级、二级、三级;
2.由两个以上单位联合起草的,“申报单位”栏由牵头单位盖章,其他单位在“备注”栏盖章;
3.每个项目须填报一式二份;
4.此表可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