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文明办、教育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组宣部、开发区教育分局,胜利教育管理中心,济军基地教育处,省黄三角农高区管委会政务服务局,东营职业学院,东营市技师学院,局属有关学校:
根据《东营市文明校园创建管理办法(修订)》(东文明委〔2018〕10号)和《全国高校文明校园测评细则》《山东省中小学文明校园测评细则(2020修订版)有关要求,现就第四届市级文明校园评选复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第四届市级文明校园评选
(一)申报范围
依据以上国家、省、市有关文明校园创建测评细则和管理办法工作要求,凡自查符合文明校园创建标准的学校,均可申报参评文明校园。各申报学校要在认真自查的基础上,填写申报表,经县区文明办、教育局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文明办和市教育局。
(二)推荐办法
各县区、开发区要在学校自愿申报的基础上,根据各学校创建工作实际情况,严格按照分配名额进行审核推荐(分配名额见附件1)。 局属学校择优推荐。
(三)评选步骤
1.材料申报(2020年9月前)。参评学校需提交《第四届市级文明校园申报表》(附件3)和文明校园创建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内容包括创建文明校园的主要做法、进展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并加盖学校公章。各县区、开发区请于9月20日前完成推荐汇总上报工作,将《市级文明校园推荐汇总表》(附件2)、各学校《市级文明校园申报表》、自查报告(各一式两份)报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2.组织考核(2020年10月—11月)。依据《东营市文明校园创建管理办法(修订)》,组织对申报学校进行考核。考核方式为:
(1)日常考核(占60分)。日常考核以材料审核为主,依托东营市文明校园建设管理平台(http://dywmxy.dongying.gov.cn)进行。各申报学校按照原分配账号根据测评细则要求,上传创建工作相关材料。新建学校管理账号由主管部门汇总上报后另行下发。各申报学校填报材料的时限为2020年1月至11月,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11月5日。
(2)实地考核(占40分)。按照测评细则要求,对申报学校进行现场实地考核。
(3)综合得分(总分100分)。日常考核得分、实地考核得分以及因负面清单问题扣分后的总和为申报学校的综合得分。综合得分低于85分的学校,原则上不得命名为市级文明校园。
(4)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重点工作(10分)。此项作为文明校园评选复查的前置条件,该项测评得分低于8分的学校,原则上不得命名为市级文明校园。
(5)局属有关学校的考核工作由市文明办、市教育局负责。各县区、东营开发区、省黄三角农高区、胜利教育管理中心所属学校的考核工作,按辖区职能具体负责。考核结果(格式见附件4)要按照是否符合未成年人工作前置条件和综合得分高低进行汇总排序,并加盖县区(开发区、农高区)主管部门公章后,于11月10日前报送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市文明办、市教育局组织进行抽查复核,提出市级文明校园建议名单。
3.征求意见(2020年12月)。对照《东营市文明校园创建管理办法(修订)》“第二十一条”文明校园负面清单,征求市文明委有关成员单位意见。
4.网站公示(2020年12月)。在东营文明网、东营市教育局网站首页公示文明校园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5.公布名单(2021年1月)。公示期结束后,市教育局、市文明办将建议名单报市文明委研究审议,由市文明委进行公布。
二、市级以上文明校园的复查
(一)复查范围
我市第一、二届省级文明校园和第一、二、三届市级文明校园。全国文明校园复查另行通知。
(二)复查办法
1.所有复查学校依据《东营市文明校园创建管理办法(修订)》有关标准进行自查,并填写《市级以上文明校园复查表》(附件4,一式两份),于9月20日前报属地文明办和教育主管部门,由属地文明办和教育主管部门汇总后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所有复查学校要按照测评细则,及时向东营市文明校园创建管理平台上传材料。
2.高校、局属有关学校文明校园的复查工作由市文明办、市教育局负责。胜利教育管理中心所属市级以上文明校园的复查工作由胜利教育管理中心负责;各县区、东营开发区、省黄三角农高区所属学校的复查工作,按辖区职能具体负责。复查结果(格式见附件6)要按照是否符合未成年人工作前置条件和综合得分高低进行汇总排序,并加盖县区(开发区、农高区)主管部门公章后,于11月10日前报送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市文明办、市教育局组织进行抽查复核。根据复查情况,对能够保持标准、并不断提升创建水平的学校保留(建议保留)称号;对工作滑坡或发生重大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学校,分别做出限期整改、撤销(建议撤销)称号等处理意见。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把创建文明校园工作作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校园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载体摆上重要位置,精心组织实施,切实把创建成绩突出、师生满意度高、社会影响好的学校评选推荐出来。
(二)明确创建主体。全市各大中小学校是创建活动的主体,要建立健全学校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全校师生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要通过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制度和文化建设,强化学校内部管理,健全长效工作机制。要针对师生的不同特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
(三)加强动态管理。各学校要按照“六个好”创建标准,《高校文明校园测评细则》《山东省中小学校文明校园测评细则(2020修订版)》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重点工作测评细则》要求,扎实做好各项创建工作,各学校创建工作进展、重大创建活动记录、奖惩情况等可随时上传东营市文明校园创建管理平台。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文明办要切实加强对所辖学校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不断提高创建水平。
(四)做好典型宣传。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及各大中小学校要注重抓好文明校园的宣传报道,充分运用报纸、电台、电视台和网络、手机等各类媒体平台,大力宣传文明校园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突出工作亮点和创建成效,集中展示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推动我市文明校园创建工作不断提升水平、扩大影响力。
市教育局联系人:李洪光,联系电话:8336003;
市文明办联系人:李娟,联系电话:8381820。
电子邮箱:lihongguang@dy.shandong.cn。
附件:1.第四届市级文明校园推荐名额分配表
2.第四届市级文明校园推荐汇总表
3.第四届市级文明校园申报表
4.第四届市级文明校园推荐学校成绩汇总表
5.东营市市级以上文明校园复查表
6.东营市市级以上文明校园复查成绩汇总表
东营市教育局 东营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8月24日
东营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0年8月24日印发附件1
第四届市级文明校园县区(开发区)
推荐名额分配表
序号 |
单位 |
推荐名额 |
1 |
东营区 |
4 |
2 |
河口区 |
2 |
3 |
垦利区 |
4 |
4 |
广饶县 |
8 |
5 |
利津县 |
6 |
6 |
东营开发区 |
1 |
7 |
省黄三角农高区 |
1 |
合计 |
26 |
附件2
第四届市级文明校园推荐汇总表
各县区文明委/开发区/农高区组宣部 (盖章)
填表联系人: 电话: 手机:
序号 |
学校名称 |
学校 负责人 |
负责人 电话 |
学校 联系人 |
联系人 电话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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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
3 |
|||||
4 |
|||||
5 |
|||||
6 |
|||||
… |
附件3
第四届市级文明校园申报表
申报单位: (盖章)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申报日期:
东营市文明办 东营市教育局 制
第四届市级文明校园申报表
申报学校 (全称) |
自查得分 |
||||||
负责人 |
职务 |
联系电话 |
|||||
在校生 人数 |
现有 级别 |
获批时间 |
|||||
主要获奖情况 |
|||||||
创 建 工 作 概 况 |
(简述开展文明校园创建以来的举措和成效,控制在800字左右。自查报告另附)
|
||||||
学校申报意见 |
校长(签字)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
||||||
县(区)教育局推荐意见(签章)
年 月 日 |
县(区)文明办(组宣部)推荐意见(签章)
年 月 日 |
||||||
市教育局意见(签章)
年 月 日
|
市文明办意见(签章)
年 月 日
|
||||||
注:1、此表由申报学校填写,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报市教育局。
2、“现有级别”一栏填写是否省、市级文明单位。
附件4
第四届市级文明校园推荐学校成绩汇总表
县区: (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排序 |
学校 |
日常考核 (60分) |
实地考核 (40分) |
负面清单扣分 |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重点工作(10分) |
综合得分 |
1 |
||||||
2 |
||||||
3 |
||||||
4 |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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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5
东营市市级以上文明校园复查表
复查学校 (全称) |
(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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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职务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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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校园 级别 |
获批 时间 |
|||||
主要获奖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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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创 建 活 动 情 况 |
(1500字以内,可另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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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县区(开发区)文明委(组宣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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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明委 审批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注:此表由复查学校填写,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报属地文明办、教育局或教育主管部门。
附件6
东营市市级以上文明校园复查成绩汇总表
县区: (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层次 |
排序 |
学校 |
日常考核 (60分) |
实地考核 (40分) |
负面清单扣分 |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重点工作(10分) |
获评届次 |
综合得分 |
省级 |
1 |
|||||||
2 |
||||||||
3 |
||||||||
… |
||||||||
市级 |
1 |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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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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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
5 |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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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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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东教发2020-11关于做好第四届市级文明校园评选复查的通知.doc
东教发2020-11关于做好第四届市级文明校园评选复查的通知(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