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

为做好科技型企业培育工作,根据《东营市科技型企业认定工作指引》(东科发[2019]11号),现就2021年度第一批东营市科技型企业认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东营市范围内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居民企业。

二、申报条件

符合《东营市科技型企业认定工作指引》中认定条件。属于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或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入库企业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可直接确认为市级科技型企业。

三、申报流程

1.申请企业填报《东营市科技型企业认定信息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所在县区(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

2.主管部门对认定材料进行审核,出具推荐意见,连同《东营市科技型企业认定信息表》各一式一份,统一报送市科技局。

3.市科技局根据主管部门推荐意见,对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统一发文公布。

主管部门要主动调查摸清本地区企业资源情况,加强培训指导,于8月23日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word版+盖章pdf版)发送至邮箱,纸质版报送至市科技局1505房间。

 

联系人:张程程   电话:8381972

邮箱:skjjjhk@dy.shandong.cn

附件:附件1《东营市科技型企业备案工作指引》.pdf

           附件2 东营市科技型企业认定信息表.docx

 

 

 

东营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