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信局、市属开发区经发局:
现将省工信厅《关于推荐2020年度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及组织往年示范基地复审的通知》(附件4)转发给你们,请组织相关单位申报,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须认真核对《山东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附件6),确认符合申报条件。
二、2017年1月之前认定的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或山东省小企业创业辅导基地(附件5)须参加复核,复核要求与申报条件相同。
三、各县区(开发区)组织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及复核基地登录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smesd.com.cn/)相应申报窗口(10月10日开放),在线申报、复核,并于10月18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正式文件、推荐汇总表(附件3)、申报材料(附件1、2,一式三份)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人:杨洁 王明辉
联系电话:8332990
邮箱:dyzxb@dy.shandong.cn
附件3-推荐山东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汇总表.xls
附件4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推荐2020年度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及组织往年示范基地复审的通知.pdf
附件6山东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pdf
东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