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省黄三角农高区管委会:
根据工作安排,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推进工作专班办公室,计划启动2021年第一批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扶持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1.支持“5+2+2”产业体系项目。
2.支持智能化改造项目,工业互联网改造项目。
3.支持延伸产业链条项目,消费终端产品项目,提升产品品质项目,工业强基项目。
4.支持安全提升项目,节能降耗项目,环保改造项目等绿色化改造项目。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符合支持重点;
2.原则上项目总投资不低于500万元,申报设备(指不含增值税的原值,包括工艺包和软件)不包括二手设备,且单台设备价格(指不含关税和增值税的原值)不低于1万元;
3.项目必须依法办理完成技术改造核准或备案手续,其他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法规文件规定不需要办理相关手续的除外);
4.突出智能化改造项目,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工业互联网平台等智能化改造项目投资额可适当放宽;延伸产业链条项目、消费终端产品项目、省(市)新旧动能转换重点项目、省(市)重点技改项目、纳入统计库项目、高成长型中小企业项目优先推荐;
5.化工项目须符合《山东省化工项目投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6.项目承担单位按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报送相关资料。
三、需准备的材料
1.项目简介,主要包括企业简介(包括主营业务、经济效益指标、资产负债、知识产权、品牌、研发投入、创新平台和研发团队建设情况以及在行业的地位)、项目可行性、项目技术水平、主要改造内容(包括智能化改造)、设备投资情况、投资估算、经济社会效益分析、对产业发展的示范引领作用等方面;
2. 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及其他手续批复文件(可提供复印件);
3. 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
4. 企业申报年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 企业申报年购置设备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进口设备需提供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或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复印件)及明细表,或设备订货合同;
6. 银行盖章的贷款合同,贷款转存款凭证(或贷款借据等证明银行放款的单据),银行出具的企业还本付息的资金流水明细;
7.企业出具信用承诺书,对提供的申请材料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8.其他需要证明的材料。
四、有关要求
(一)同一项目当年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财政资金扶持的,本次不得申报。
(二)企业自愿申报,县区、市属开发区、省黄三角农高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企业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后,于3月25日前正式行文上报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推进工作专班办公室,附申报材料纸质6份,同时提供电子版。
联系人:张挺 张海涛,电话:8331490 8331482
附件:2021年全市第一批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扶持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东营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推进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