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信局、开发区经发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20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工厅企业〔2020〕402号)、山东省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17〕15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为做好全市2020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下简称示范平台)推荐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县区工信局、市属开发区经发局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要求,迅速组织、按时上报。对推荐平台申请报告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在对其服务业绩进行测评的基础上,提出推荐意见。各县区、市属开发区推荐不超过1个。

二、打造大中小企业融通型、专业资本集聚型、科技资源支撑型、高端人才引领型等创新创业特色载体的开发区,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国家信息消费示范城市等,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等,可直接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申请。上述平台不计入县区、开发区推荐数量。

三、请于6月5日前将推荐文件、《推荐2020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汇总表》(附件1)、《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推荐表》和被推荐单位的申请材料等纸质文件一式四份(加盖公章)及全部材料的电子版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根据工信部关于推荐2020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要求,由于受推荐名额限制,各县区工信局、市属开发区经济局可指导辖区内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通过行业协会推荐上报。有关行业协会名单见附件2。

五、《管理办法》和相关表格请自行在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查询下载。

联系电话:8338080,电子邮箱:dyzxb@dy.shandong.cn 

 

附件:1.推荐2020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汇总表附件1:推荐2020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汇总表.xls

           2.有关行业协会名单附件2:有关行业协会名单.doc

 

东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