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信局、市属开发区经发局:
现将省工信厅《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对往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进行复核的通知》(附件5)转发给你们,请组织企业申报,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须认真对照省《通知》申报条件及《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附件7),确认全部符合基础指标、至少符合一项专项指标。
二、2017年1月之前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企业(附件6)须参加复核,复核要求与申报条件相同。
三、各县区(开发区)组织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及复核企业登录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smesd.com.cn/)相应申报窗口(10月10日开放),在线申报、复核,并打印相应申请书(附件2、附件3)和参考佐证材料(附件4),于10月26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正式文件、推荐汇总表(附件1)、申请书(一式三份)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人:杨洁 王明辉
联系电话:8332990
邮箱:dyzxb@dy.shandong.cn
附件5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对往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进行复核的通知-省工信厅.pdf
东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