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山东省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18〕3号)规定,为有序推动复工复产,促进企业安全生产防控,更好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参保单位,公开征集2020年度工伤预防项目。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凡我市参保的大中型企业、行业协会和有相关宣传培训资质的单位均可申报工伤预防项目。
相关企业规模划型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二、征集内容
工伤预防项目主要包括对工伤保险政策、工伤事故和职业病预防、安全生产相关知识的宣传、培训项目。项目要注重形式创新,鼓励突破传统思路,做到适应防控疫情新形势、满足企业复产新需求,进一步增强宣传培训实效。
三、征集程序
(一)时间安排
征集时间自即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止。
(二)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按单位参保地报所属县区人社部门的社保经办机构。(各县区联系方式见附件1)
申报时提供以下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
1.《2020年度东营市工伤预防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
2.项目的详细实施方案,具体应包括项目名称、工作目标、项目内容、组织形式、费用预算、完成时限、绩效考核等内容;
(三)项目运用
项目征集截止后,由各级人社部门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综合评估,统筹确定全市公共项目和各县域特色项目。其中,面向大中型企业和行业协会的工伤预防项目,可由大中型企业和行业协会直接组织实施或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实施;面向社会和中小微企业的工伤预防项目,由各级人社部门参照政府采购规定择定服务机构、组织实施。
项目评审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全市工伤预防项目征集联系方式
2.《2020年度东营市工伤预防项目申报表》
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9日